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基金纳入调整范围的主要内容编辑
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了《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月7日起施行。《办法》制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方面,《办法》要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电子填报的同时,需提交书面登记备案承诺函。
申请状态会显示为“待系统确认”。上述状态会在*T+1日更新至Ambers平台。待已登记机构提交“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高管变更--新增高管”申请审核通过后,上述信息会*T+1日更新至“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机构可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查看本机构高管的基金书(如有)。
已登记机构—修改高管信息:
Ambers平台中仅可修改已添加成功的高管的职务、诚信信息、信息。如需变更高管除任职相关信息外的其他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应到“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变更。高管个人诚信信息应同时在Ambers平台及“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变更。
申请人关联方
协会要完整披露关联方情况,关联方是指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或集团化公司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并无更宽松的披露口径。如果关联方没有在协会备案但是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投资管理”相关的字样,协会将要披露该等关联方的实际业务情况,下一步如做业务,则要承诺未来进行备案;关联方存在从事信贷、P2P等业务的,律师应就申请人与关联方是否(从人员、场所、业务往来等方面)完全隔离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意见。
【基金合同的终止、解除与基金清算】基金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基金合同终止、解除及基金清算的安排。对于协会不予备案的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告知投资者,及时解除或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投资基金财产清算,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在投资基金到期日起的3个月内仍未通过AMBERS系统完成投资基金的展期变更或提交清算申请的,在完成变更或提交清算申请之前,协会将暂停办理该管理人新的投资基金备案申请。
【紧急情况暂停备案】协会在办理投资基金备案过程中,若发现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下列情形消除前可以暂停备案:
1. 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 被行政机关列为严重失信人,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 被中国及其派出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给予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
4. 拒绝、阻碍人员或者自律管理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或者自律检查权的;
5. 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中国及其派出机构建议的;
6. 多次受到投资者实名投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未能向协会和投资者合理解释被投诉事项的;
7. 经营过程中出现《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答十四》规定的不予登记情形的;
8. 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恶意《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和本须知要,向协会和投资者披露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营管理失控,出现重大风险,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备案前临时投资】投资基金完成备案前,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银行、市场基金等中国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十三)【禁止刚性兑付】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募集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限定损失金额和比例。
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应当与投资标的实际收益相匹配,管理人不得按照类似存款计息的方法计提并支付投资者收益。管理人或募集机构使用“业绩比较基准”或“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等概念,应当与其合理内涵一致,不得将上述概念用于明示或者暗示基金预期收益,使投资者产生刚性兑付预期。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设置增强资金、费用返还等方式调节基金收益或亏损,不得以自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承担亏损的形式提供风险补偿,变相有收益。
基金管理机构是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如不登记有何后果?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基金业协会与中国已建立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和定期报告机制。已设立基金管理人应当在4月底以前按照《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到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对已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应提供各项服务;对于未登记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将采取相应措施。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七条规定,各类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投资基金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对外募集。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只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我公司可办理全国备案
基金公司注册+基金公司备案+投资经理、风控人员引荐+基金产品发行+法律意见书+协会变更等服务!
http://ben19851017.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国领航(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4至33层101内16层16B154室,联系人是王经理。
主要经营转让公司、转让*公司、转让*租赁公司、转让*、转让科技公司、转让*公司。
*公司*,*产品*,*保壳。
收购公司、收购*公司、收购*租赁公司、收购*、收购科技公司、收购*公司。
**。。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转让*公司,收购*公司,转让*公司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