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新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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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注册时间2001 地区北京 办理范围全国 类型新注册 服务新办 注册类型备案登记
基金备案方面,《办法》要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完毕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基金备案,并根据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基金业协会对备案的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经备案的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投资基金的资金流动性、基金架构、投资架构、底层标的、纠纷解决机制等情况,充分揭示各类投资风险。
投资基金若涉及募集机构与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通过目的载体投向标的、契约型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代持、投资基金未能通过协会备案等风险或业务安排,管理人应当在风险揭示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向投资者进行详细、明确、充分披露。
基金管理人新规标准
申请基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步骤1:高管:从事证券类的基金必须至少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一定要基金从业。
步骤2:经营范围:按照协会的规定目前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只能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管理(申请证券基金类型牌照的管理人经营范围里建议不要写“投资咨询”字样)。
步骤3: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营**过6个月时间。
步骤4:办公条件:需要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大小不限,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
关于拟新设机构的实缴出资
协会对于基金管理人的实缴出资没有强制要,但对于实缴出资低于注册资本25%或实缴出资低于100万元的管理人会做出特别提示。 协会对于实缴出资的要一般会通过对公司运营所需资金的要进行间接体现,协会一般要管理人具有充足的自有资金能够维持机构半年或一年的正常运营。 依据协会对管理人登记事项的反馈意见,拟新设机构实缴出资应尽量满足以下条件:先,实缴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其次,银行账户上的自有资金余额大于200万元。
二、基金备案需要的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章;
、报告;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法人电子版、股东身份信息;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所有高管人员一寸照片;具有SAC(证券人员考试合格证),或者有2—3年的投资经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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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者中涉及有限合伙企业的,需要穿透吗?
A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基金的,请核实其是否在协会备案。如果已备案,请在“投资者明细”中填写产品编码;如果没有备案,根据《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并在“投资者明细”中单列表填报该合伙企业、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出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基金备案如何办理?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编办关于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授权以及《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职能。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基金业协会对于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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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时候需要请的律所进场尽职调查,根据协会要完成《法律意见书》,在基金管理人系统中申请牌照时要递交。
关于拟新设机构的内部设置
协会对于基金管理人的内部设置的基本要为能够确保机构正常、有序运营,各部门之间职权清晰,实现互相制衡与监督。 依据笔者实务经验,拟新设机构在设立之初人员相对较少情形下,可**设立部分基础,如合规风控部、基金投资部、财务部、行政人事综合部、业务拓展与市场部等。 投资决策会与风险控制会可以不在管理人层面设置,而在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基金运营层面设置,每只基金产品可以结合自身投资特点分别设置由不同、不同人员构成的投资决策会和风险控制会。
涉及机构主体明文件变更,应上传公司决议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涉及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应上传公司决议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点击“取消变更”,此页签已填写变更内容将被取消,恢复至未变更状态。
其中,变更法定代表人(要出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管理人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变更
目前,以及协会的相关规定中,并未就管理人的注册资本有具体的额度要,更多取决于申请人注册地是否有地方性规定。《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中,涉及资本金的内容为“申请机构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我们截取了近一周通过备案的40家管理人的公示信息显示,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为10家,500万-1000万元的为17家,1000万元以上的有13家。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管理人占比达到75%。实缴出资方面,实缴出资200万-250万元的管理人共9家
【不属于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投资基金不应是借(存)贷活动。下列不符合“基金”本质的募集、投资活动不属于投资基金备案范围:
1. 变相从事金融机构信(存)贷业务的,或直接投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
2. 从事经常性、经营性民间借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信托等方式从事上述活动;
3. 投资基金通过设置无条件刚性回购安排变相从事借(存)贷活动,基金收益不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业绩或收益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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