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交深圳基金管理人备案产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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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名称基金备案 地区全国可操作 公司地址北京 备案类别管理人备案 产品备案类型不限
基金公司一手办理
操作基金管理人备案、基金产品备案
年报信息提交、年报信息披露
产品备案的更新
以及基金公司收购以及转让
协会对管理人备案的要逐步加严,总的来看,有6个要点:
1、股东要有出资能力,实缴的资金要来的干净(禁止过桥);
2、风控负责人不能是个摆设,要有足够的风控经验和风控能力;
3、投资总监或者基金经理要有干货,要有业绩能拿出来走两步;
4、要严防死守不能跟关联方有利益输送,交易;
5、禁止设资金池,从事与业务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
6、对刚性兑付、自融、滚动投资、非法吸收存款等行为采取严防死守策略,审慎审核项目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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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备案
*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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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备案:
一、重大事项报告,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
(1)管理人名称、高管发生变更;
(2)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发生变更;
(3)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4)管理人或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运行期间发生重大事件,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
(1)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2)投资者数量**过法律法规规定;
(3)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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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备案产品
应当提供拟备案基金产品要素表及其运作说明。其中需要注意:
(1)基金名称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资活动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收益,不得含有“安全”、“保险”、“避险”、“”、“”等可能误导或者混淆投资人判断的字样,不得违规使用“高收益”、“”等与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
(2)基金名称不得含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不得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不得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规模”、“****”、“”、“500倍”等夸大或误导基金业绩的字样;
(3)未经合法授权,投资基金名称中不得非法使用人士姓名、机构的名称或者商号;
(4)基金名称不得使用“资管计划”、“信托计划”、“专户”、“产品”等*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混淆的相同或相似字样;
公司一手办理基金类公司的收购以及转让
基金管理人的备案以及提交
基金产品备案的提交以及填报
公司的收购以及股权转让
可以全部操作
http://ben19851017.cn.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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